巴根孟根等人自然有些眼红,他们用套马索没能套住的野马,居然被志用区区野草拿下,实在是让他们大失面子。
可事情并未此结束。
某天傍晚,大白吃饱喝足,又玩够了之后跑了,志他们没放在心,都当它野性未改,出去撒欢去了。
这家伙,虽说已经算得是被收服了,可时不时的,也有夜不归宿的时候,反正早它都会回来的,那苜蓿,它可舍不得漏掉一顿。
第二天一大早,当班值夜的孟根还来不及唤醒众人,大伙儿被隆隆的马蹄声给惊醒了,一开始都以为是大队骑兵,敌我不分的前提下,都想要跑路。
多亏志眼力不错,站在自己马背看清了来犯的马群背无人,领头的又是大白,再等它那熟悉的叫声传到耳,大伙儿这才安下心来。
铺天盖地的马群,在大白的带领下将志他们淹没,这时大家才反应过来,一开始大白还真是和他们闹着玩儿的,要是那会儿大白带着这么多的野马来找他们的麻烦,那真是跑都没地儿跑。
几个人大致合计了一下,马匹怎么都了一千,而且匹匹都是好马,可把大伙儿给乐坏了。
而大白,则洋洋得意地在志面前打着响鼻,似乎在昭告,它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带来吃志的大户了。
大白矫情,一天三顿,顿顿以苜蓿为主,偶而吃点杂粮,或是自己吃点野草换换口味。
好在其他马不像这样,只要隔三五天能吃一顿苜蓿,它们很满足了,其他时候,吃杂粮也行,或是自己去啃些野草亦可,大白好打发多了。
要是都像大白这样,志的这点存货还真不够它们吃的。
“公子,你哪里找的野草,居然能引来这么大一群野马,这便宜可占大了。”巴根骑在马啧啧感慨。
“怎么?你想学啊,我告诉你,这可是祖传的,而且传男不传女。”志忽悠道,其实哪是什么野草,而是志系统里的紫花苜蓿。
巴根嘿嘿干笑两声,随即抱怨道,“大白实在是太生龙活虎了些,这两天可把我累坏了,公子。”
大白精力充沛,每天天不亮要开吃,吃完苜蓿,要带着马群路,要是不起来理会它,它有很多种方法折磨大家,最常见的是围着营地疯跑,让大家不得安眠。
自它带着马群归附以来,大伙儿不得不起得更早,睡眠都有些不足,巴根趁机抱怨,不过是想让志出面,让大白安生些,大家也能多睡会儿觉。
斜睨了巴根一眼,志说道,“你也看见了,我拿它也没办法,要是不喂它,它能用舌头给我洗脸。”
志不是没想过让大白晚吃一会儿,也好多睡会儿,可在这方面,大白是寸步不让,非得把人折腾醒才罢休。
面对这么个大宝贝,打骂不得,只能顺着它的意了。
“起得早是早了点,”志接着说道,“不过,有了大白,你们连马都不用赶,省了不少力气,还有什么不满意的。”
大白作为这群马的马王,地位毋庸置疑,只要它在,不用担心其他的马会走散走丢,一个个都乖乖地跟在它身后,老实得很,志他们根本无需驱赶,只管埋头赶路便是。
“公子说的是,”薛平接话头,“要不是大白,这一千多匹马,我们这些人,还真忙不过来,啧啧,大白是真不赖,是还没长成,性子有些顽劣。”
志点头赞同,大白虽是马王,在马群威信很高,但应该年岁不长,喜欢疯跑,喜欢玩闹,有时还会撒撒娇,像个顽童似的,大伙儿都十分喜爱。
“嗯?”志微微皱了皱眉。
薛平以为他是担心跟着大白跑在前面的三个丫头,安慰道,“不用担心,公子,有大白在,三位小姐骑野马也没问题。”
如果说其他人对大白是喜爱,那三个丫头对它是宠溺了,每每都骑马跟着它在前面疯跑,要是坐骑累了换马,反正现在马多的是,有大白在,野马们都乖乖地让丫头们骑,跑起来也是稳稳当当的,即使没有马鞍也不用担心她们的安全。
“让她们骑骑没有鞍的马也好,还能练练骑术,这个我倒不担心。”志摇头说道,“老薛,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?”
“什么声音?”薛平愕然,他的耳力远不如志,是真没听到。
“像是狼叫声。”志也不太确定,他之前听过家狗叫,听过野狗叫,是还没听过狼叫。
薛平脸色微变,经过几个月的相处,志在听声辨形的本事,几乎没有不准的时候,让大家都很佩服,他说听见了狼叫,那基本错不了。
“在那儿?”薛平有些急切地问道,要是孤狼,或者那么几只狼,一千多匹马倒是不怕,怕遇规模大点的狼群,算狼群数量不如马群,但先天的克制,也会让马群大乱。
“在前面。”志心里也有些不安,一夹马肚子,冲了出去。
在志隐隐看到大白和三个丫头身影的时候,又是一声狼嚎响起,这一次,距离更近了些,其他人也清清楚楚地听到了。
大白听到狼叫,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一般,更加兴奋,不但没有减速,反而身形向前一晃,速度更快了,将原本落在它身后的囡囡她们又拉开了一段距离,“呼啦啦”一下,紧随其后的马群跟去,将空隙填补了。
志怪地问身边的薛平,“这马不是应该怕狼么,怎么我看大白它们这么兴奋呢?”
“公子,这我也看不懂了。”薛平也是满脸疑惑,大白的表现,再一次颠覆了他对马的认知。
对于狼群,他反倒没有刚才那么忧心了,毕竟有一千多匹马,而狼群则很少百,数量对悬殊,踩也能踩死,再加这么一个不可理喻的大白,到底谁该怕谁,还真说不清。
这时囡囡她们的马体力已经透支,速度渐缓,终于被志他们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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